因名列前茅大股东减持未提前披露 皇庭国际收深交所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0-05-12 12:02
5月7日,深交所公司办理部发布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工业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信件指出,依据皇庭世界4月25日发表的《关于独占鳌头大股东所持公司少数股份变化的布告》,方正证券于2月24日经过二级商场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卖出独占鳌头大股东持有的皇庭世界65万股股票,占皇庭世界总股本的0.06%。
深圳市皇庭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皇庭世界独占鳌头大股东,未在上述股份被迫卖出的十五个买卖日前预先发表减持方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矩(2018年11月修订)》第2.3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一等办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则。
据观念地产新媒体此前报导,上一年3月份,皇庭世界布告表明,独占鳌头大股东皇庭出资及其关联方许诺自2018年10月24日起六个月内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已施行结束。
皇庭出资的共同行动听皇庭工业控股于2019年3月12日至14日期间经过会集竞价方法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6,0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成交均价为6.22元/股,成交金额为1亿元。